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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September 18, 2016

郑丁贤‧格里曼德

2016-09-18 11:44

当马来人都把票投给巫统,华人都支持行动党,巫统愈强,火箭也愈强;其它处在中间的政党如马华、民政、公正党等等,都一一的靠边站。未来,大马政坛或许就剩下巫统和行动党。
大家来学一个源自英文的名词“格里曼德”(Gerrymander),若是用作进行式动词,就是“格里曼德林”(Gerrymandering)。

话说,在民主选举中,是否能够中选,端看是否获得选民支持;而选民之中,有一部份支持你,另一部份反对你,这是常态。
如果要增加中选的机会,而你又有足够的权力这么做的话,你可以把支持你的选民,搬到你所要的地区;或者把你有把握获胜的选区,从一个划分为两个,或多个。
同时,你要确保选区内反对你的选民,成为少数;必要的话,就把他们搬到其它选区,以免他们影响到你中选的机会。
于是乎,你的对手可能比你拥有更多的支持者,但是,他们的支持者集中在少数选区,用了这么多文字来解释,很是累赘。
其实,英文的Gerrymander,就说明了一切。

中文大可用“格里曼德”,4字概之。
老牌民主的美国,在200年前就流行这一套。当时麻州州长格里(Elbridge Gerry),为了加强连任的机会,就重划麻州选区。一划之下,新选区的形状像是神话中的火怪“沙拉曼德”(Salamander)。
一家报章的编辑很有巧思,把格里和火怪连结在一起,成为格里曼德。
哈哈,原来,格里曼德不是本国专​​利,而是外国舶来品,而且,老外200年前,或是早在有选举制度就产生了。
而格里曼德的特征是,它具有法律的地位,是合法进行,每人一票,多者获胜;没有做票,也没有幽灵选民,对它无可奈何;但是,道德上它有问题,称不上是光明正大。
而民主政治的吊诡是,如果不违法,怎么做都行,特别是格里曼德,成为掌权者的虎标万金油,必备良药。
就像是本国选委会最近建议重新划分国会选区,虽然不涉及增加或减少选区(必须获得三分之二才能通过),但是,一些选区出现选民大搬动,一旦通过,影响不可谓不大。
像是我住的地区,选区属于“八打灵北区”(Petaling Jaya Utara),若建议通过,它改称“白沙罗”(Damansara),这不妨碍,因为这里原本就是白沙罗。
这个选区的华裔选民占了77%,早已是反对党堡垒,只要是反字头,阿伟或阿呆都会赢。
而建议中,原有的选民将从8万5,建议增加到15万。
可想而知,对于这个国阵拿不回的选区,就把更多人,特别是华人,都放在里头,反对党赢了更多选票,还是同一个选区。
但是,其它选区的族群结构就改变了。譬如梳邦原本是混合选区,一旦华裔选区被移出,就成为有利于执政党的马来人选区。
在族群政治为主流的大马,选民投票分为有族群取向,华人普遍投给反对党,马来人普遍投给执政党;这种趋势,造成格里曼德的操作,更为寻常,也更有效。
可以预见,走族群政治的政党,将从格里曼德中得益。
当马来人都把票投给巫统,华人都支持行动党,巫统愈强,火箭也愈强;其它处在中间的政党如马华、民政、公正党等等,都一一的靠边站。未来,大马政坛或许就剩下巫统和行动党。
关键是,巫统永远是执政党,火箭永远还是反对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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