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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August 26, 2016

郑丁贤·马哈迪的廉价道歉

2016-08-26 12:22

郑丁贤·马哈迪的廉价道歉

仔细读马哈迪道歉文,缺乏主题和原则,尤其是道歉的对象并不是统治者,也不是人民,而更像是昨日的马哈迪,向今天的马哈迪道歉,一切都是为了自己,感觉很cheap。
马哈迪一天两争议,一方面为自己当年削王权而道歉,另一方面因批评“柔佛民族”(Bangsa Johor),而遭到柔佛苏丹斥责。

马哈迪90年代修宪,让政府法案无须国家元首核准,就能够自动通过;这是当年王权和政府权力的激烈角力。
当时,马哈迪权倾一时,他敢冲着统治者在马来社会的崇高地位,挑战宪法保障的王权,这种霸气和信心,当代找不到第二人。
而他能够动员人民群众,让舆论站在他这一边,特别是应用“哥梅兹事件”(大马钩球队教练被殴)对王室形象的冲击,成功打造政府修宪的正当性,策略和手法,不可谓不高超。
马哈迪22年的政绩中,这可算是其登峰造极之作。这和马哈迪其它铁腕行动下取得的惨胜,如茅草行动丶对付慕沙希淡丶东姑拉沙里和安华,以及革除大法官等行动所引起的民意反弹和体制伤害,他削弱王权的做法,不但全胜而归,而且获得民意支持,大大加强了他的领导威信。
相反的,王权自此受挫,消退十数年,沉静下来;直到2008年大选之後朝野出现抗衡形势,王室作为第三股势力,再度冒起。
没料到的是,马哈迪的第一个道歉,竟是为了他当年最成功的一次战役。

纳吉政府的提呈的国安会法,在国会上下两院通过之後,提呈国家元首。
但是,统治者会议对法案有意见,国家元首也没有在期限内御准。
过了限期,法案自动生效。这也是1994年修宪後的规定,在马哈迪修宪之前,国家元首未御准,法案不能生效;马哈迪修宪之後,元首有没有御准,只是形式,一过期限,自动成为法律。
讽刺的是,马哈迪和纳吉今天形同仇敌;但是,马哈迪当年的行动,竟帮了纳吉一个大忙。

仔细读马哈迪道歉文,缺乏主题和原则,尤其是道歉的对象并不是统治者,也不是人民,而更像是昨日的马哈迪,向今天的马哈迪道歉,一切都是为了自己,感觉很cheap。
而以马哈迪今天衰落的人气,他对“柔佛民族”的批评,也引来柔佛王室,以及柔州子民的挞伐。
一般情况下,“柔佛民族”这种概念的是与非,是国家主义vs州属(地方)主义之间的辩论。
如果国家主义是主流,州属主义自然就是支流;如果国家主义是支流,州属主义就变成主流。
是主流或支流,关键在於中央强,或是地方强。
今天,中央是弱势,地方是强势;联邦政府领袖的形象和公信力低落,柔佛州王室的形象和公信力火红。柔佛王室推动“柔佛民族”概念,让州内子民有归属感和荣誉感,产生认同。
当然,认同柔佛,不代表拒绝马来西亚,彼此可以共存。如果能够以柔佛为荣,也以大马为傲,那是最好。
让马哈迪更尴尬的是柔佛苏丹的话:“他(马哈迪)到处去分化人民,包括马来人,而我却是竭尽所能的团结马来西亚各族人民,包括马来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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