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-08-05 14:37
更神的是,黄明志解释说,这个视频是要促进宗教和谐,发扬宗教引人向善的精神。
先撇开黄明志的《Oh my God》音乐视频,是否侮辱伊斯兰和其它宗教;毕竟,我没有兴趣,更无资格做宗教裁判。
倒是黄明志後来录制的辩解,娱乐效果还超过视频本身,而且对正常人的智力是一种挑战,如果不是挑衅的话。
视频中4个人物不同宗教服装,一个穿袈裟似唐僧,一个穿道士袍,一个手握十字架,胡子衣着似钉在十字架的耶稣,另一个是阿拉伯穆斯林装扮。
4个人围在一起打扑克牌,黄明志的辩说,桌上没有钱,所以不是赌博;他们拿着枪扫射,黄明志说那是街边买的水枪,不是真枪;在清真寺跳舞,他说不只是在清真寺跳,他们也在庙宇和教堂照样跳。
这很像性爱二人组的陈杰毅,在网上发开斋节贺卡,请大家吃肉骨茶,事後辩称,肉骨茶可以是鸡肉肉骨茶丶羊肉肉骨茶;是你们自己想歪了,以为有宗教影射。
更神的是,黄明志解释说,这个视频是要促进宗教和谐,发扬宗教引人向善的精神。
是吗?扑克牌,枪械,种种怪诞的动作……难怪,以前拳手阿里率团到安美嘉家门口摇屁股,事後说,这是为了塑造社会安宁。
黄明志的精神世界,真的和一般人不同。
他说视频是为了喜剧效果,我不懂得欣赏这种幽默感;我想,大部份穆斯林丶基督教徒丶佛教徒和道教徒也不懂;而他要“促进宗教和谐”的表达方式,是适得其反。
但是,我不是苛责黄明志。
或许,在他长期生活的台湾环境,是一个单元社会,少了种族和宗教的敏感成份;而且,那是一个全盘接受西方自由主义的开放社会,各种离经叛道的做法,都已经不足为奇。
况且,在娱乐圈要出位,尤其像是黄明志的角色,必须要更加惊世骇俗,才能引起注意。
不过,这一切都不是开脱的理由。
不同的社会,都有本身的规范,作为社会的一分子,在社会共同利益的优先考量下,有时候,个人的自由和个别性,不免要置於社会规范之下。
譬如,宗教和文化差异,在一些社会没有多大禁忌,空间比较大一些;然而,在大马的环境底下,少一分戏谑嘲弄,就多十分安宁和谐。
或许有人认为个人有表达的自由,但是,如果因为人人都要突出自己的自由,那就无可避免会侵犯别人的领域,引起他人反弹。
尤其对大部份穆斯林,伊斯兰是绝对优先,甚至比自己的生命更加重要;如果针对这个敏感地带挑弄,然後说:“这只是做喜剧效果,不用生气。”
请问,有谁可以如此幽默?
以前黄明志的国旗事件,爆粗事件,人们替他找理由,政党介入解决,这是因为同情他,对他疑中留情;但是,一而再,再而三,还能有甚麽理由?如果不提醒他说,这是他自己的问题,那就是纵容他了。
黄明志有各种奇妙的辩解;但是,效果只是自娱。扪心自问,不要太过自我,尊重别人的感受,了解大马社会处境,多一点思考,多一些尊重,也许会发觉,自己不能这麽乱下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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