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s

Friday, December 4, 2015

鄭丁賢‧大馬式兒童成長法



政府提呈2015年兒童修正法案一讀,要讓大馬未來的主人翁,享有一個更加健康的成長環境。
簡單來說,孩子是擁有完整權利的人,在他們能夠自立之前,需要被保護和照顧,確保他們的身體和心理都能夠健康成長。
哦!我是不是說到“心理”?
兒童的心理成長很重要,如果家長們不要他們日後成為《羅斯瑪麗的嬰兒》(Rosemary's Baby)。這部可能是影史最佳恐怖片之一,大導演波蘭斯基顛覆了嬰兒是天使的形象,嬰兒也有可能是魔鬼;那才驚悚。
或者,近年一部《孤兒怨》(Orphan);表面善良,愛繪畫和音樂的小女孩艾思特,背後卻算計親人,甚至謀害養母。而這一切,是因為她幼小時被遺棄,缺乏安全感的後果。
所以,虐兒不是純粹身體上的傷害,也包括心理傷害,或是忽略和扭曲孩童的心理成長。
心理上的傷害,或是成長的扭曲,有時是不經意之下所造成,有時是“愛他而傷害了他”。
譬如,母親看了兒子UPSR的成績,說:“阿Boy,你怎麼這麼笨,只拿到5個A;隔壁的小花拿到7個A,你叫Mama以後怎樣去和她媽媽講話,他們一定看不起我們了!”
阿Boy幼小的心靈,可能受到打擊,以為自己真的很笨,自卑感暴增,變成一個自閉宅男。又或者,阿Boy心理突變,開始討厭成績比他好的阿花,長大以後,成為“厭女症”(Misogyny)的患者,把女性當成敵人,如同台北捷運車廂的殺人兇手鄭捷,小時候家庭疏於照顧,唸小學時就每天想揍女生,班上有兩個女同學他惹不起,因此立志“有一天一定殺了她們”。
其它類似“阿Girl,你為甚麼這麼胖,害我的朋友都笑我,是不是和隔壁王胖子生的……”,“阿康,你到底是不是男子,怎麼軟叭叭的,一定都不像我……”。
除了言語上造成的心理創傷,還流行“兒童揠苗助長法”。
3、4歲的孩子,要開始背誦“弟子規”,上腦力開發班,肢體平衡班,特別遊戲班,音樂班,舞蹈班,小小高爾夫球班,然後補習英文、數學……。
童年,就在每日睡眼惺忪,不斷趕著特別班,哭著補習,累著玩遊戲的日子渡過。
音樂、舞蹈、遊戲、運動,以及讀書,都是生活負擔,沒有樂趣,缺乏意義;成長很痛苦,也很累。
另外,大馬也有很多“小小表演家”。小小年紀,就被發星爸、星媽夢的家長,四處送去參加比賽,拿了獎之後,就可以在歌台表演。在台上穿著像Lady Gaga,唱起歌來模仿Beyonce的性感。年齡是10歲,說起話來像是30歲,成為“大人精”。
2015年兒童修正法案沒有限制和懲罰這些傷害兒童成長和權益的做法。不過,文明的社會,正常的父母,還是要避免啊!(星洲日報/非常常識‧作者:鄭丁賢‧《星洲日報》副執行總編輯)

點看全文:http://opinions.sinchew.com.my/node/38418#ixzz40SFvpYoe
Follow us:@SinChewPress on Twitter|SinChewDaily on Facebook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