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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December 18, 2015

鄭丁賢‧寬大看待瑪拉數碼城



對於“瑪拉數碼城”(MARA Digital,或非正式的Low Yat2),我倒是認為華人社會可以用寬大一些的心態看待,不需要敵視,或是數落嘲笑,以及等著看“黃飛鴻大結局”好戲態度對之。
當然,這不表示我同意依斯邁沙比利的種族觀點,相反的,華社要超越依斯邁沙比利,破除他的種族論述,就不應該先擺出敵對的立場,而是要更加全面瞭解馬來社會的問題,包括劉蝶廣場毆鬥的社會背景,以及馬來社會營商的困難處境。
首先,人們必須瞭解“瑪拉數碼城”成立的背景。大家可以不贊成它,但是,不能在缺乏瞭解,或不願瞭解的情況下,就全面的否定。
很多明理的馬來同胞知道,劉蝶廣場事件的圍毆、集會和破壞,是不應該的,也是部份滋事分子的不法惡意行為。但是,馬來社會也有同情滋事分子的聲音。
他們認為,數碼商品這種新興行業,作為時尚和盈利潛力豐富的產業,已經被華人所壟斷。馬來人無法加入經營,只能成為消費者,甚至是被剝削的消費者。
當然,這種想法相當表面,但是,只要到劉蝶廣場,或是其它大型數碼商場一看,可以發現90%以上,甚至100%是華人經營。
人們很容易解釋說:“這有甚麼問題?又不是商場不讓馬來人開店經營。如果他們有能力,同樣歡迎他們進來呀!”
然而,稍微瞭解情況,就知道數碼商品,和很多生意一樣,它是一條價值鏈銜結的產業。
從廠商、進口商、批發商,到大盤商、二盤商……,是一層又一層掛鉤的,然後又輻射出去,往旁邊延伸擴展,形成一個龐大的產業。
表面上,這是開放的,誰有本事就可以加進來;但是,這個價值鏈也是封閉的,沒有門路管道和交情,缺乏這些同質性,就只能被擋在門外。
華人憑著靈巧的頭腦,四通八達的網絡,從中國的生產和取貨,到國內的分銷管道,確保來源穩定,成本低廉;同行之間,還可以合作,提供賬期,隨時調貨,互通有無。
這一片商業網絡,覆蓋面廣,層層交扣,即使華人新進也難加入,更何況文化、語言、做生意手法、社會關係都不同的馬來族群。
而且,要加入這門生意,要有一定的資金。有相同背景和經驗的華人,需要的資金門檻比較低,而陌生外行的馬來人士,必須要更高的資金門檻。
有人會認為,成為價值鏈的一部份,也是華人靠努力和能力得來的。這話也沒錯,不過,也不能否認華人佔了這些優勢,而佔據了這個市場。
馬來群眾也需要數碼商品,而且是龐大的消費群。但是,他們只有給錢購買的份兒,而沒有加入賺錢的份兒。久而久之,就會產生“被剝削”的心理。
劉蝶廣場事件,以及瑪拉數碼城的設立,錯者錯之,但是,不能否定背後的這種社會背景。
瑪拉數碼城開業以來生意不佳,即使是免租金,免裝潢費;但是,顧客不多,原因在於業者無法進入數碼商品價值鏈的主流,他們拿不到價格低廉的商品,商品不夠多元,賬期有限,同行間沒有支援……。簡單一句,生意難做。
依斯邁沙比利原先看到馬來業者的困難,也瞭解馬來消費者的不滿,於是他提供了一個簡單的方案,以為用“瑪拉數碼城”可以解決問題,順便為自己贏得政治籌碼。
但是,他不明白做生意的複雜,尤其是那一條價值鏈。
華社也不必嘲笑和看好戲。過於壟斷這個領域,只會製造更多的不滿,醞釀更多日後問題,包括可能比劉蝶廣場更嚴重的事件。
我擔心的是,瑪拉數碼城一旦失敗,只會造成馬來社會更大的挫折感,對大家都沒有好處。
理性的看待,不如探討開發一個新的商業模式,讓馬來同胞有機會加入,讓他們之中一些肯努力,有能力者,可以通過學習和合作,分享數碼商品市場的潛能。
對於懂得做生意的人,不會害怕有人加入競爭,反之,這是確保市場穩定,可以長期經營,甚至打開更大市場的機會。(星洲日報/非常常識‧作者:鄭丁賢‧《星洲日報》副執行總編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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