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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dnesday, December 23, 2015

鄭丁賢‧手機、廣場、拳手



拳手阿里這次是否一拳打到鐵板,有待分曉。
上一次,他在劉蝶廣場的群眾鬧事事件中,公開發表種族言論,遭到調查和提控。
可能他運氣好吧,或是檢控方始終找不到他“完整”的演說證據,後來竟然撤銷控狀,阿里全身而退。
劉蝶廣場之後,來到大家購物中心,同樣是手機買賣糾紛,同樣是糾眾鬧事,同樣又是拳手阿里,同樣是發表和傳播帶有威脅性的種族言論。
到底此人是幹甚麼的?他有沒有一份正常職業?還是他的職業就是職業鬧事人――從搖屁股,劉蝶廣場,茨廠街,以至大家購物中心?
這一次警方行動迅速,以煽動法令將他扣留調查。
日後是否提控他?這考驗警方和檢方是否準確果斷;此外,也考驗大馬煽動法令是否客觀和公正。
煽動法令受到許多置疑和批評,這次是一個驗證公平和公道的機會。
拳手阿里之外,或許大家都應該問一問,為甚麼會發生大家購物中心的群體糾紛?難道人們沒有從劉蝶廣場事件學到一點教訓?
我發覺,雖然兩個廣場不同,事件的過程和人物不一樣,但是,問題的本質卻如出一轍。
賣手機的是華裔商家,買手機的是馬來消費者;交易過程出現爭議,劉蝶廣場涉及偷竊,大家廣場涉及欺騙;通過社交網絡糾眾,演變成為暴力衝突。
毆鬥搗亂之後,各界人士都會提出一番道理,包括群眾不能把法律操在自己手裡;也有人比較平衡的說,做生意的要用正當手法,不能欺騙敲詐。
的確。當人們回歸理性和正常狀態,都知道廣場事件是兩種錯誤的行為,引發更加嚴重的後果;如果雙方能夠守本份,就不會暴發衝突。
很不幸的,大馬是種族界線明顯的社會,種族之間的刻板認知無所不在。譬如,馬來社會普遍認為,華人做生意是不可靠的,剝削和欺騙是存在的;而華人社會則會以為,馬來顧客的行為是有問題的。
因此,一旦發生各種糾紛,包括商業糾紛,刻板認知帶重種族因素,形成種族課題事件。
因為彼此的信任度很低,把對方當成加害者,把自己視為受害者,不願把問題交給執法者和仲裁者處理,而傾向以自己的手法來解決。
大家購物廣場事件,如果以一宗欺騙案來對待,當然可以在第一時間報警,或向有關部門投訴。但是,缺乏信任而引發的敵視,造成一場群眾毆鬥。
如果人們能夠從中學到教訓,用同理心和合理態度對待彼此,或許可以減緩這種潛在的矛盾,避免事件一再重覆。(星洲日報/非常常識‧作者:鄭丁賢‧《星洲日報》副執行總編輯)

點看全文:http://opinions.sinchew.com.my/node/38600#ixzz40SF2fDt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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