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的3月19日,吉蘭丹州議會通過了伊斯蘭刑事法案。
伊黨宣佈,這是它創黨以來的歷史性一天,因為該黨的奮鬥目標,已經跨前一大步。
正當伊黨黨人在雀躍的時刻,很多大馬人的心在淌血。
馬來西亞人民的建國共識,是建立在聯邦憲法之下。不同種族,不同宗教的人民,接受聯邦憲法,才一起締造這個國家。
在聯邦憲法底下,沒有伊斯蘭刑事法,這一點非常清楚。憲法和伊刑法不能相容,因為這個國家的建立,是奠基於世俗精神,奉行世俗法律,而不是神權法律。伊斯蘭的syariah法律,只局限於穆斯林的習俗和家庭,屬於輔助地位。
也因為聯邦憲法的保護,幾代的大馬人,才能生活在相對多元,尊重,諒解的環境。
如今,丹州議會通過的伊刑法,等同侵蝕聯邦憲法,也挑戰人民建國的盟約,從根本上改變國家的特質,往神權國的途徑前進。
這的確是歷史性的一天,無須雀躍歡慶,它是大馬歷史上黑暗的日子。
伊黨挾著宗教的壓力,要輾過憲法,改變大馬多元的特質,實現它的政教合一目標。
319這天,它取得了第一步的勝利,而且是大獲全勝;它的政敵巫統的議員,不但繳械投降,還得聲嘶淚流的配合;而它的盟友行動黨,有者沉默不回應,有者說被插了一刀。
如果被插刀,那被插的是聯邦憲法,以及那些相信這個政治聯盟的人民;而不是這些一起贏得權力和利益的盟友。
曾經配合演出選舉戲碼,把伊黨美麗包裝,把伊刑法隱藏起來,告訴人民不會有伊刑法,或是“不偷,不騙,不搶,怕甚麼伊刑法”的政客,沒有理由不現身回應,也沒有資格扮演受害者,說是“被插了一刀”。
真正被插了刀的人民,他們的沉痛和徬徨,這些人能夠負責嗎?這個國家的未來,他們能夠擔當嗎?
伊黨贏得這場勝利之後,不會直撞憲法,因為它知道還有阻力,無法取得三分之二的支持。於是它要繞個圈子,通過修改和擴大伊斯蘭法庭的權力,讓伊刑法可以落實,而這只要國會半數通過即可。
在丹州議會嚐到甜頭,他們瞭解挾宗教之名的招式太過管用,只要國會的穆斯林議員受制,就能奏效。
接下來,它放眼其它州,甲、彭、柔、登、霹、吉,儼然當成獵物。
一旦順利達成,全馬將落實伊刑法,大馬繼阿富汗、巴基斯坦、尼日利亞……之後,成為神權國,指日可待。
如今,聯邦憲法和大馬多元特質,已經岌岌可危,捍衛國家和憲法的穆斯林和非穆斯林,別無選擇,只有奮力抵抗。
每一個人民都有責任和角色,通過本身的力量,盡一分力,手掌上書寫nohudud,在不同場合和公共論壇表達立場,追究政黨責任,發起運動等等,都是責無旁貸的自救做法。
記得,這是大馬歷史黑暗的一天,也從這一天起,我們要衝出黑暗。
(星洲日報/非常常識‧作者:鄭丁賢‧《星洲日報》副執行總編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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