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s

Saturday, March 26, 2016

鄭丁賢‧為了安華?為了馬哈迪?



救國聯盟也好,公民宣言也罷,用了偉大的“國家”和“公民”字眼;奇怪的是,撩開一看,發現很多東西都混在裡頭,譬如復仇、失意、投機、權力、利益……,但是,就是看不到“國家”和“公民”。
只有旺姐說了一點真話,就是為了“釋放安華”,說這是拯救大馬運動的首要議程。
站在尊重女性同胞的立場,我不能不說,旺姐是一個好妻子,有時真讓人佩服她的精神。她所做的一切,都是為了丈夫;從參政、競選、國會議員、州議員、反對黨領袖、黨主席,乃至無止境的鬥爭,無一不是扛上沉重的擔子,無一不在消磨她的人生,但是,她還是堅持下來。
儘管如此,她做得實在是力不從心。
政治的空間,畢竟不能和廚房大小拿來比擬。
正如這項運動,如果為了“釋放安華”,那實在和“國家”、“公民”沒有甚麼關係。
安華被判坐牢,有著讓人惋惜的部份;但是,這也是大馬司法制度的一部份。通過法庭程序――提控,答辯,審訊,判決,達到最終的結果。
而那宗案件,甚至不是政治案件,而是針對個人行為進行的法律訴訟,不幸的是,這項行為不獲得大馬法律的許可。
旺姐要拯救丈夫的做法,值得同情;但是,要得到人民的聲援,必須要有更好的理由。
而過去旺姐,或是公正黨的系列做法,包括幾次發動抗議集會,得到的反應,只能用“冷淡”形容,這也說明了人民懂得區分家事和國事。
因此,再把安華坐牢的事,拿來和“國家”、“公民”掛鉤,實在是不恰當;特別是這一次的另一位主角是馬哈迪。
這讓我想起1998年的場景。馬哈迪用最粗暴的方式對付安華,派了蒙面的特種部隊破門而入,在安華全家驚恐呼喊的情況下,把安華帶走;扣留中的安華,遭到拳頭對付,被打成黑眼圈;接下來是大逮捕,強硬鎮壓;然後安華坐牢。
見證過那一系列事件的人們,可以告訴你,甚麼才是“殘暴”和“迫害”。
安華後來出獄,得到的同情和支持,是對馬哈迪的反擊,也是一種救贖,給了安華一次又一次很好的機會;他是否有好好的把握和珍惜,轉換為推動國家進步的動力,還是用來推進個人的議程,這可以讓人民自行判斷。
接近20年後,這個國家的人民,又再一次被要求救安華,然而,情況已經不同,不可同日而語。
同樣的,馬哈迪的議程,是為了個人和家族,乃至以他為首的利益集團,這些目的,用粗劣的手法包裝成為國家和公共事務,但是,幾乎沒有人會相信。
馬哈迪的議程和安華的議程,還要繼續主宰這個國家嗎?(星洲日報/非常常識‧作者:鄭丁賢‧《星洲日報》副執行總編輯)

點看全文:http://opinions.sinchew.com.my/node/39336#ixzz43wyeObqY
Follow us:@SinChewPress on Twitter|SinChewDaily on Facebook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