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s

Wednesday, May 20, 2015

鄭丁賢‧從“坦帕號"到船民困局

羅興亞船民浪潮,讓我想起當年的“坦帕號”(MV Tampa)事件。
2001年8月,一艘載滿400多名阿富汗人的船隻,在南印度洋公海,接近澳洲聖誕島的海域發生船難,隨時沉沒。
澳洲海上救援中心發現之後,通報所有在附近的船隻,就近救援;此時,一艘挪威貨輪“坦帕號”就在附近,主動承擔了營救任務,救起阿富汗船民。
阿富汗船民越洋而來,目的地就是澳洲,它在聖誕島附近“遇難”,等著被拯救上岸,也真是“巧合”。
“坦帕號”救人的行動,是基於國際規定,也是人道精神。它把船民救上貨輪後,自然準備送到最靠近的陸地,即是澳洲的聖誕島。
但是,澳洲政府知道阿富汗船民的用意,嚴厲拒絕“坦帕號”靠岸,不讓這些船民進入澳洲境內。
當時的首相霍華德相信,一旦允許這些阿富汗船民進入澳洲,等於告訴所有戰亂和貧窮地區的人民說:“澳洲歡迎你來!”此例一開,各國的船民將源源不絕的前來。
而澳洲各個民調也顯示,超過90%的澳洲人反對讓船民進入澳洲,人們認為,一旦允許他們登陸,再也無法把他們送走。
“坦帕號”的船長迫於無奈,只好改變航線,準備前往印尼。
就在貨輪要開往印尼時,船上的阿富汗人發現航線改變,群情憤怒,激動非常。他們要船長把貨輪開到澳洲,或是其它西方國家,否則將會有激烈的反抗行動。
“坦帕號”陷入兩難局面,它不能進入澳洲,也沒有其它國家允許它靠岸,而船上的阿富汗人隨時暴動。
英勇救人的“坦帕號”,變成了公海的流浪者,甚至是海上炸彈。
澳洲和印尼互相推諉責任,挪威則譴責澳洲,兩國交惡,事件還鬧上聯合國;許多國家批評澳洲罔顧人道和人權,諷刺的是,沒有一個國家願意基於“人道”和“人權”收留這些船民。
眼看事件無法和平落幕,貨輪船長Arne Rinnan心力交瘁之下,痛下決心,不顧澳洲的阻止,直闖澳洲。
澳洲派出軍艦攔截,最後軍隊登上貨輪,扣押所有船民,把他們集體送到太平洋上的瑙魯島。
x x x
“坦帕號”事件之所以值得一提,因為它是船民困局的一個典型例子,也是後來處理船民事件的一個參照。
一、船民的無處可去,以及他們的安全,引發最敏感的人道爭議;二、船民不一定是難民,但是,他們以難民的面貌出現,難以鑑定和處理;三、一旦收留一批船民,接下來會有更多的船民到來;四、高舉“人道主義”容易,要貫徹人道行動卻很困難;澳洲是最重視人權和人道的國家之一;但是,一旦國家利益和人道主義出現矛盾,它也要傾向前者。
羅興亞船民在我國岸外,大馬政府同樣面對國家利益和道德困境的難題。
政府的任何決定,影響的不只是目前幾艘船,幾百個羅興亞人的命運,而是以後數萬,十數萬羅興亞人的決定。(星洲日報/非常常識‧作者:鄭丁賢‧《星洲日報》副執行總編輯)


點看全文: http://opinions.sinchew.com.my/node/36517?tid=34#ixzz3bgcew2Sn 
Follow us: @SinChewPress on Twitter | SinChewDaily on Facebook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