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06-21 10:51
葉新田凍結董總戶頭,然後開出條件;不答應的話,休想拿錢。
這讓我連想到南中國海上,騎劫油槽船的海盜。
1.油槽船上近6千公噸的Ron95汽油,不屬於海盜;2.海盜登上油槽船,控制了船上財產;3.海盜被困,提出交換條件,以自己的安全,換取油槽船的安全。
同樣的,董總的情況:1.董總的存款,不屬於葉新田;2.葉新田登上董總主席位子,控制了董總財務;3.葉新田失勢,困獸猶斗,狠下心來,凍結董總戶頭,還開出條件,以換取解凍。
華社傻了眼,這一招真絕;彷彿錢是他的,獲得他的恩准,才能領錢。
(我突然想起,30幾年前還是獨中生時,為了替華教籌款,從馬六甲出發,一個城市又一個城市,一路去到檳城,白天募款,晚上睡會館;一邊覺得沒尊嚴,另一邊安慰自己為華教失去尊嚴很值得。董總戶頭的存款,是不是也這樣來的?)把華社汗水存款,充作自己鬥爭到底的籌碼;老天啊!這是哪一類人可以做得到的?
水喉一關,行政人員領不到薪水,所有活動要暫停,獎助學金不能頒發,統考也不用辦了(連印考卷的紙張錢都沒有);再下去,董總也可以關門大吉了。
正如海盜之挾油槽船和人質為籌碼。我不是指葉公海盜,而是指這種用他人或公家資產,以換取自己利益的模式,不就是海盜模式?
而背後的思維,不正是海盜哲學?只要夠狠,可以要挾對手,要對手屈服,達到目的。
當然,這也不是葉公的第一次,回想一下,不讓關丹中華考統考,不也就是同樣的手法,以統考為工具,挾持關中生和華社為人質嘛!
如此一來,你們奈何得了葉公新田嗎?
你們還敢要他下台嗎?
要他走,可以,後果就是玉石俱焚,董總和華教一起進入火坑。
在這個過程中,不必講道理,只要強詞奪理,特別是用文革語言,再找一些人沖鋒陷陣,加上本國華社不乏紅衛兵,高舉紅旗,吹響喇叭,就把很多鄉下百姓唬得愣了呆了,一些還激情的投入大跳忠字舞。
至於法律?海盜的世界是不講法律的。
不管董總的糾紛如何帶上法庭,法庭判決要葉新田召開中委會議,商討解散和重選。而葉公可以遊走法律邊緣,又因“養病”導致流會。
要訴諸法律途徑來解決,看來是遙遙無期。法律是現代西方的產物,講究是理性和法治觀念,這適合於文明和紳士的環境。對葉公而言,只能一再的被踐踏,沒有約束作用。
那些繼續挺葉挺鄒的人士,又是否知道自己已經成為集團的一員?又或者,本身也是被挾持的人質呢?
(星洲日報/星期天拿鐵‧作者:鄭丁賢‧《星洲日報》副執行總編輯)
點看全文: http://opinions.sinchew.com.my/node/36835?tid=42#ixzz3dggzmjav
Follow us: @SinChewPress on Twitter | SinChewDaily on Facebook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