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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riday, September 18, 2015

鄭丁賢‧議會政治?街頭政治?

從829的黃衣集會,到916的紅衣集會,我發覺兩方的立場和訴求雖然南轅北轍,但是,彼此卻有一個共同點。
雙方都在比人數。
你說你有25萬人,他說他有30萬人。你說你的集會擠爆廣場,他說他的集會擠爆草場。
為甚麼要比人數?
雙方的共同意識,都認為人數代表力量,人數可以讓對方屈服;而人數,必須通過上街來顯現。
政治學上,這是一種群眾動員,說白話文,這就是街頭政治。
當一個社會的內部矛盾,無法通過即有的制度和秩序來化解,它就會通過群眾動員,試圖用很簡單的人頭方式,來壓倒對方。
18世紀末,法國處於變革的瓶頸。當時的帝王制度,已經不能解決社會階層分化,經濟貧富懸殊,權力過度傾斜的問題。
雖然當時的法國已經有國民議會,但是,是否開會,取決於國王的意願,議會也被特權階級所控制。
當人民不滿王權,又對議會失去信心之後,巴黎人民湧上街頭,攻佔巴士底監獄,開啟了法國大革命。
往後的10年,法國進入恐怖年代,先是廢掉王權,然後是貴族內鬨,然後是組織平民上街奪權。
各方都以民主為名,行奪權之實。先是革命派砍掉國王路易十六的人頭,以後不同的革命派――雅各賓派、吉侖特派、山岳派的領袖,用暴民之力推翻對方,然後用斷頭台砍掉對方的人頭。
法國街頭有不間斷的示威鬥爭,斷頭台的大刀起起落落,不知如何停止。
在一個已經失序和失控的社會,人們沒有其它選擇,必須無止境的對抗惡斗,摧毀對方,或是被對方搗毀。
同一個時候,英吉利海峽對岸的大英帝國,卻默默的開啟人類史上最重大的政治工程。
工業革命的到來,以及民權意識的醒覺,促使國王下放權力,讓平民享有財產權,以及投票權;同時,原本由貴族獨攬的政黨,也開放予平民加入,轉型成為民主政黨。
人民擁有選舉權和被選權,選出合法的政治權力,然後通過議會制定平等法律,參與政治和監督政府。
英國人經歷了平靜革命,沒有大規模的群眾動員,不搞恐怖政治,不砍人頭,國王和貴族繼續存在,和平民百姓分享權力。
英國社會難免出現矛盾和爭執,但是,人民可以通過選舉來分配權力,通過議會的辯論,來達致妥協,形成共識。
英國議會政治的成功,在於它繞開了街頭的對抗,而以議會為平台,讓不同的理念、利益、乃至尊嚴,通過對話和溝通,達致妥協。
回顧這一段民主啟蒙的歷史,或許可以讓頭腦發燒,情緒高亢,以為可以通過示威集會,街頭政治來解決問題的大馬人,作為參考。(星洲日報/非常常識‧文:鄭丁賢‧《星洲日報》副執行總編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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